“钓湖叫芦风塘,在云溪镇梨花村,离这儿也就五十公里。我和卢金德常去那边钓鱼,一天钓费两百。”刘泉老老实实把知道的说了出来。
姜绵当即掏出手机,点开地图查找位置。
芦风塘处在临江市和云海市的交界线上,两市相距一百公里,可钓湖刚好卡在交界线上,不管是卢金德,还是之前的曹建华,开车去,路程都算不上远。
对于钓鱼佬来说,五十公里的路程不算什么,她看网上说有的钓鱼佬为了找个好钓位,跨出省钓鱼都是常事。
“还有别的吗?卢金德还跟你说过什么?”
“没有了,我当时想接着往下问,他眼睛一瞪,我就不敢再多嘴了。”
掌握到这条重要线索,姜绵又盘问了几个细节,确认没有遗漏信息,三人结束审讯,走出了审讯室。
不久后,警方整理好所有证据和笔录,全部移交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庭审如期开庭。
法庭肃穆安静,姜绵一行人作为办案警察,旁听庭审全过程,卢婶子,刘泉,杨珍,戴着手铐,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相对于刘泉和杨珍,卢婶子的表情反倒很轻松。
法官依次宣读审理结果。
经查实,卢金德就是警方长期追捕的雨夜屠夫,故意杀害七名无辜群众,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但因卢金德已经死亡,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死亡,终止刑事审理,不再执行刑罚,法庭依法裁定终止审理,但其全部犯罪事实予以确认,罪行永久定性。
随后审理卢父卢母案件。
法庭查明,两名老人长期纵容儿子家暴,虐待儿媳路凤梅,长期家庭霸凌,精神折磨。二人提前准备剧毒药物,蓄意谋害凤梅,存在预谋杀人的主观恶意,已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情节恶劣。
同样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