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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派克笔(第3节)

她忽然轻声说:“承霄,大舅刚才那话,是怕你跑了吧?”

李承霄脚步微顿,随即继续前行:“不是怕我跑,是提醒我,莫忘本。”

张晶晶不再多问,只将他的胳膊挽得更紧了些。

晚风拂过,裹着县城独有的烟火气息,远处炊烟袅袅,正是归家吃饭的时辰。

夜里,李万年开车将两人送回村,天色早已黑透,吉普车的尾灯在村口晃了晃,渐渐隐入沉沉夜色。

屋里点着一盏煤油灯,昏黄的光晕铺满小小的炕屋。张晶晶已经将旦旦哄睡,小家伙躺在炕上,小嘴轻轻鼓着,睡得安稳。她坐在炕沿上,手里攥着样东西,见李承霄进来,眉眼弯弯:“承霄,给你看个好东西。”

李承霄走过去,挨着她坐下。

张晶晶将手里的东西递过来——是一支派克钢笔,笔身泛着温润的暗金色光泽,笔帽上刻着几行纤细的英文。

“舅妈给我的,说是考上大学的贺礼,我用不上,给你吧。”她笑着说道。

李承霄接过笔,低头看去。

只这一眼,他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被抽干,四肢百骸都泛起凉意。

笔帽上的英文,是他父亲的英文名——Stephen Li,斯蒂芬·李。

他的手指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指节绷得泛白,死死攥着那支笔,像是攥着一缕随时会消散的过往。

张晶晶察觉到他的异样,微微一怔:“承霄?你怎么了?”

李承霄缓缓抬头,看向她,油灯的光映在他脸上,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我……”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得如同砂纸摩擦,“可能是有点中暑。”

张晶晶吓了一跳,连忙起身:“我去给你熬碗绿豆汤!”

话音未落,她便快步跑向灶房,脚步声很快消失在门外。

屋内只剩李承霄一人,他坐在炕沿上,紧握着钢笔,一动不动。

月光从窗缝里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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