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
要怪,就怪自己和北京,终究没那份缘分。
半个月后,李承霄在办公室接到沈清兰的电话。听筒里的声音带着一路风尘的疲惫,却依旧从容不迫:“承霄,我到了,住锦江饭店。”悬了半月的心终于落地,他应声“我马上来”。
吴县长正看文件,听闻沈清兰到了,二话不说递来车钥匙。县里唯一的公务车是辆上海牌汽车,却是昆城能拿出的最体面排场。司机老赵在传达室打盹,被叫起时还迷糊着,听说去沪城接人,揉了揉眼便发动了车子。
李承霄坐在副驾,身上是特意去上海置办的行头。友谊商店买的深灰色西裤,白衬衫也是友谊商店的,领口硬挺,皮鞋是去年在北京买的,擦得锃亮,看着还算周正。可一上车,他就觉出违和。老赵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袖口磨出毛边,车厢里飘着劣质烟草与汽油的混合气味。这身刻意打扮,在这方局促空间里,竟显得有些滑稽。
车子晃晃悠悠上路。昆城到上海的路坑洼不平,老赵开得缓慢,两个多小时才抵达锦江饭店。李承霄让老赵在门口等候,独自走进大堂。
沈清兰坐在咖啡厅靠窗的位置,面前一杯咖啡早已凉透。她身着一身剪裁利落的米白色真丝短袖套装,领口缀着细碎的珍珠滚边,衬得气质愈发清冷干练。乌黑的长发一丝不苟地盘成发髻,露出纤细的脖颈与耳垂上那对红宝石耳钉——耳钉不大,却色泽浓艳、质地通透,在咖啡厅暖黄的灯光下,泛着温润又贵重的光泽。
李承霄的目光落在耳钉上,脚步微顿。这对耳钉,与母亲那条遗失的红宝石项链本是一套,项链没了,耳环却在小姨这里。
“小姨。”他走上前,声音微紧。
沈清兰抬眸,目光缓缓扫过他全身,从上到下细细打量。那眼神里没有久别重逢的惊喜,只裹着一层说不清的情绪,似心疼,又似无奈。她起身,伸手轻轻理了理他微乱的衣领,动作轻柔,一如他幼时那般。“瘦了。”她轻声说。
李承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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