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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迂回策略(第3节)

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申请拘留刘志远?”

“银行流水。证明刘志远的离岸账户与洪庆生的资金有关联。林知夏已经找到了部分证据,但还不够。需要更直接的证据,比如刘志远本人签字的文件,或者刘志远与洪庆生、方志文的通话记录、邮件。”

陆沉的手指又在桌面上敲了起来。“通话记录和邮件,都在刘志远的电脑和手机里。”

“对。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切入点,让刘志远自己露出马脚。”

贺建国走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陆沉。陆沉翻开,是一份关于刘志远的背景调查报告。刘志远,男,五十二岁,某央企驻香港分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刘志远的妻子和儿子在香港,持有香港身份证。刘志远在香港有三套房产,总价值约八千万港币。刘志远的父亲刘国栋,某部原司长,七十八岁,现居省城。刘志远每年回内地三次,分别是春节、清明节和刘国栋的生日。刘国栋的生日是下个月十五号。

陆沉合上文件。“下个月十五号,刘志远会回来给父亲过生日。”

“对。这是我们的机会。刘志远回内地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对他进行监控。如果刘志远跟方志文或者周系的其他成员有接触,我们就能拿到证据。如果证据充分,省公安厅可以对他实施拘留。”

“方志文还没抓到。如果刘志远回来的时候,方志文还没落网,刘志远可能会警觉。”

“所以我们要双线并行。一边追方志文,一边准备对刘志远的监控。方志文跑不掉的,他的家人都在国内,他的资产都在国内。方志文迟早会落网。方志文落网之后,他的供述就是我们申请拘留刘志远的最有力证据。”

陆沉沉默了片刻。“贺局,香山会所那边呢?不查了?”

“查。但不是现在。香山会所是周系的据点,但不是唯一的据点。周系的核心资产在香港,不在省城。查香山会所,最多只能抓到陈雪这样的外围人物。查香港,才能抓到刘志远,才能拿到周系境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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