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到的。
第四册是判决书和案犯供状。温景行翻到判决书那页看了一下判词——"首犯七人——斩立决;从犯十三人——斩监候;胁从十五人——流三千里;其余十五人——查无实据,无罪释放。"
十五个无罪释放的人。名单上有名字——他逐一把这十五个人的名字抄在了一张纸上。这些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第五册是刑部复核意见和批文。批文是刘瑾亲自签的——上面有司礼监的印章。批语只有六个字——"准。按判决执行。"龙飞凤舞的字体——温景行认得这个笔迹跟刘瑾写给许超的那封信上的一模一样。
第六册是执行记录。斩立决的七个人全部在正德二年七月执行。斩监候的十三个人目前还在刑部大牢里关着。流放三千里的一批确实被押送到了云南——但发到云南之后的记录断了——没有再收到云南方面的回文确认他们是否到达。
至于那十五个被无罪释放的人——执行记录上只写了一句:某年某月某日,经刑部核准,当堂开释。开释之后——没有了下文。
温景行把这六册卷宗全部翻完之后已经是深夜了。他把所有的疑点整理了一下,在纸上列了一个清单:第一,举报人信息空白。第二,三十五份供词全部签于同一天。第三,物证中出现了《玄天真武经》。第四,十五个无罪释放的人无任何后续去向记录。第五,发配云南的犯人没有回执确认。
他把这张纸折好夹进卷宗里。十五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者——这十五个人,是这件案子真正的核心。
窗外传来更夫的梆子声——三更了。他没有睡意,重新点了一盏灯,坐到桌边,拿起笔,开始写一份关于白莲案疑点的初步报告。写到一半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在那十五个人名单上的一个名字上——"顾千帆"。
这个名字被列在"无罪释放"的那一栏里。他在名单上做了一个标记——这个人,是第一个需要被找到的失踪者。
(第九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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