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住处是老城区一栋居民楼的顶楼,六楼,没电梯。楼梯间的灯是声控的,但他走得很轻,不想惊动灯,也不想惊动人。摸黑爬了六层,掏钥匙,开门,进去,关门,反锁。
没开灯。
靠着门站了一会儿,喘匀了气,才伸手按了开关。
日光灯闪了两下,亮了。
白光刺眼,他眯着眼睛,走到桌前,把笔记本和令牌从怀里掏出来,放在桌上。笔记本的皮面还在滴水,在桌面上洇出一小滩水渍。令牌上的水珠在灯光下闪着光,像刚出土的青铜器。
他脱了湿透的外套和衬衫,赤着上身站在镜子前,侧过身看自己的肋骨。
左边第九根和第十根的位置,一片青紫,皮肤下面有淤血,鼓起来一块,按一下,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没骨折,但骨裂跑不了。他从抽屉里翻出一卷弹力绷带,咬着牙缠了几圈,缠得很紧,紧到呼吸都困难,但肋骨被固定住了,动起来没那么疼。
他从衣柜里扯出一件干净的白T恤套上,坐到桌前,打开笔记本。
纸还是湿的。
他找了条干毛巾,一页一页地吸,动作很轻,像在处理一件文物。吸了二十多页,纸面干了,字迹清晰了。
字很漂亮。
不是那种练过书法的那种漂亮,是一个读过书、有文化的人写的字。笔画有力,结构严谨,每一个字都站得住,像一排士兵。
第一页写的是日期。
二十年前的,十月十七日。
楼明之算了一下,那是青霜门覆灭前的一个月。
他往下看。
“今日与刘青峰在醉仙楼饮酒。他喝多了,说了很多话。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两个人,一个是师妹沈碧君,一个是徒弟沈念卿。说沈碧君嫁人之后他就没睡过一个好觉,说沈念卿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我问遗憾什么,他不说。只是喝酒,一杯接一杯,喝到吐,吐完接着喝。”
楼明之的手指在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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