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害怕,会主动向警方提供更多细节,会反复强调自己跟案件无关。但你看他这份笔录——每一句回答都刚好卡在问题的边缘。不多说一个字。这不是清白的人的反应。这是事先排练过的反应。”
他把笔录翻到最后一页。签名栏里,谭伯年签了自己的名字。字迹很稳,稳得不正常。一个刚被卷入特大杀人案的普通商人,在笔录上签名的时候手应该是抖的。但谭伯年的签名,笔画起落干净利落,连最后那一竖都是直的。
“他的古董店在青云镇开了多久?”
姜副处长从抽屉里又拿出一份材料。是一张1983年的工商登记表,上面贴着谭伯年的照片。照片里的谭伯年四十出头,头发乌黑,眼神很定。不是那种温和的定,是那种把什么东西藏得很深、连自己都快忘了藏在哪里的定。
“工商登记显示,他的店是1980年开的。但青云镇的老人说,谭伯年1978年就出现在镇上了。那两年他没有开店,住在镇西一间租来的房子里。没有人知道他以什么为生。”
谢依兰从档案袋里抽出另一份文件。纸张比笔录新一些,是1986年的。标题是“关于谭伯年古董店文物来源的初步核查报告”。报告里列了一个清单,是谭伯年店里的藏品中“来源存疑”的部分。清单很长,从新石器时代的玉琮到清代的鼻烟壶,跨越四千年。每一件藏品后面都标注了谭伯年的解释——“收自民间”“祖传”“外地同行转让”。解释统一而模糊,像一张张复印出来的面孔。
清单的最末尾,单独列了一行。
“青霜剑谱(手抄本)。谭伯年称,系青霜门主夫妇1985年10月14日交予其鉴定,尚未归还即发生案件。该手抄本现暂扣于镇江刑侦支队物证室,编号85-1127。”
楼明之的手指停在这一行字上。青霜剑谱。1985年10月14日。鉴定古玉那天,门主夫妇交给谭伯年的不是古玉,是剑谱。或者说,不止是古玉。笔录里谭伯年只字未提剑谱的事。他在这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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