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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新闻学”的魅力(第1节)

《伦敦快讯》的办公室里鸦雀无声。

那位提问的年轻编辑,手里的笔都掉在地上,但却浑然不觉。

所有人都被迈克尔说的话震惊到了。

《内政部高度赞扬本报,称其为‘伦敦的良心’》?

这不是在公然挑衅内政部吗?

要知道,英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新闻出版机构,但内政部无疑拥有着对伦敦所有报纸的生杀大权。

作为英国中央官僚体系的核心机构,内政部负责国内治安、言论与出版管控。依据 1795年颁布的《煽动叛乱法》以及《亵渎法》,对报社的政治性、煽动性内容有着直接监管的权力。

对于危险的煽动性言论,内政部一般有好几种套餐任君选择。

套餐一:对刊发煽动推翻王室政府、诋毁议会、挑动阶级矛盾、亵渎宗教内容的报社,内政部可直接签发搜查令,查抄报社印刷厂、扣押稿件、逮捕编辑和出版商。

直接给你一锅端了,直接团灭。

套餐二:向报社发布书面警告,要求删除敏感内容、停发特定专栏,若拒不执行,可直接宣布报社“危害公共治安”,勒令临时/永久停刊。

这是把你锅砸了。

套餐三:监控报社的编辑团队与撰稿人,对“危险作者”进行约谈、警告,甚至限制其发表。

这是给你塞口球。

所以,可以说整个伦敦报业,没人想和内政部沾上边。

“迈克尔,你没疯吧?”罗伯特的声音有些变了。

“我们刚刚才被内政部的人警告过,你现在这么做,他们明天就会带着警察来查封我们的。”

“查封?”迈克尔转过身,脸上露出兴奋和疯狂。

“那绝对不可能!”

“罗伯特,你看事情只看到了表面。”

“你以为那个叫亨德森的家伙是来干什么的?警告?不,这恰恰看出了内政部的的真实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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