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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官与民,壮士也(第2节)

“像沈爷那样肯给个公道价的,整个安宁县又能有几个?凤毛麟角罢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小陆沉心中一震,整个人像是第一次从这深沉的世界之中钻出来喘了口气。

指尖传来铜铃的冰凉触感,让陆沉的心跳得更快。

这串小小的“巡山铃”,代表的是县衙的认可!

是官府的背书!

“有了它,我出入衙门不再是遥不可及!”

“若再遇到那些明抢暗夺的不平事,至少有了个求诉的门路!不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更关键的是这“稽查不法”四个字!

这意味着他入山采药时,身份不再是任人揉捏的散兵游勇,而是带着一些官家色彩的“跟山郎”!

若撞见其他采药人被欺压、被抢夺,或是商行药铺在山里玩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

他有权过问,甚至可以直接上报衙门!

这权力虽小,却是一道能震慑宵小的护身符!

小陆沉长在雨师巷,混迹于市井底层,安宁县这潭浑水有多深多黑,他看得比谁都透彻。

什么“击鼓鸣冤,青天大老爷做主”?那都是戏文里唱给傻子听的!

升斗小民真摊上事儿了,想告官?

首先得有诉状!

一张写明白冤情的状子。

可那些在土里刨食、大字不识一箩筐的苦哈哈,谁会写?

只能去求那些鼻孔朝天的讼师,银子先奉上,还未必能写明白。

状子递上去就完了?

差得远!

三班衙役,哪一班不得打点到?

别的不说,就那五十大板的规矩,同样是五十下,衙役手里的水火棍,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还是卯足了劲儿往死里打?

这里面的门道,可是天差地别!

不使银子?

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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