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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冯押司慧眼识人(第2节)

。强盗得财,不分首从,皆斩。若强盗未得财怎么判?”

徐正没有犹豫,“按刑统,强盗未得财,杖一百,徒三年。”

“窃盗呢?窃盗得财一贯,怎么判?”

“窃盗得财一贯,杖六十。一贯以上,加一等。至十贯,徒三年。”

冯俭点点头,又问了三条杂律、捕亡、断狱条文。

徐正都答得上来,每条引用律文,一字不差。

他说话时眼睛看着案角不看人,倒像是在背书。

王手分惊讶的抬起头,看了徐正一眼,又低下头去。

冯俭脸色也渐渐变了,身子往前倾了倾,不再是考问条文,像是同僚商量公事。

“不错不错,后生可畏!前年濮州有个案子。甲见乙在巷中与人争斗,上前劝架,推了乙一把。乙被推倒,后脑磕在石阶上,死了。甲该当何罪?”

徐正眨了眨眼,嘴唇动了动,想答又没答。

他低头想了想这才抬起头,“按律,甲无杀人之心,其行止于劝阻,然致乙死亡,当以过失误杀伤论。减斗杀伤二等徒三年。”

冯俭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若甲明知乙身后有石阶,仍用力推搡,又当如何?”

徐正这次答得快了些,“明知而故为,虽无杀心,然有害心。当以斗杀伤论。斗杀人者,绞。”

冯俭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案面上轻叩,“若甲与乙素有过节,当日甲袖中藏刀,推搡时刀未出鞘,乙倒地死亡。怎么断?”

徐正的眉头皱起来。

他低着头,手指捻着衣角,想了好一阵才开口,声音比刚才低了些,“按律,藏刀于身,显有预谋。虽刀未出鞘,其心可诛。当以故杀伤论。故杀者,斩。”

冯俭看着徐正,嘴角浮起一丝笑意,“你答得没大错。只是每一条都要想半天。若在公堂上问一句,你愣半晌,堂威一喝,恐怕连话都说不全了。”

徐正闻言满脸通红,低下头时耳根也红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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