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正眼瞧过。
有一次她熬夜织了半个月的毛背心,唐爱军接过去看了一眼,转手就送给了唐甜甜。
“甜甜身子弱,怕冷。”他理直气壮地说。
齐薇薇那时候还觉得是自己手艺不好,配不上唐爱军穿。
现在想想,真是蠢透了。
她把毛裤举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尺寸。
凌和平个子高,腿长,她特意多加了几寸。
裤脚那里,她用藏青色的线织了一圈暗纹,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摸着有细微的凹凸感——是“平安”两个字。
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迷信。
大约是失去过太多人,所以想把所有能求的平安都织进去。
“薇薇。”
齐梅梅从屋里出来,脸上带着薄薄的红晕。
她今天穿了一件新做的列宁装,藏蓝色的料子,衬得她肤色白皙。
头发也重新梳过,齐耳的短发用发卡别在耳后,露出一张干净清秀的脸。
“你看我这身,还行吗?”
齐薇薇放下手里的活计,认真地打量了一番:“好看。”
是真的好看。
齐梅梅长得其实很像齐薇薇,但更黑瘦一些,这颜色衬得她皮肤白了一点。
二十七岁的年纪,正是褪去青涩、初显风韵的时候。
“远秋说今天要带好多礼物来,也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清咱们这一大家子人。”
齐梅梅在齐薇薇身边坐下,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点藏不住的雀跃,
“他信里说,上个月去外地开研讨会,说顺路买了些东西。我没问他买了什么,反正他说,自行车估计要挂满了,推着来。”
“是吗……”齐薇薇应了一声。
“四年了,唉,我总算是熬出头儿了。”齐梅梅低头摆弄着衣角,“他大哥前年娶的媳妇,二哥去年终于也成了家。现在……总算是轮到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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