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只是第一步。
如果对方继续用其他渠道发布不实信息,我们要有升级方案——向主管部门投诉、向平台举报、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
办公室里安静了片刻,然后何颖站起来:
“那就先这样。
律师函今天之内拟出来,王局长下午过来看稿子。
赵主任继续监测,如果有新的异常动向,第一时间告诉我。”
三人应了一声,各自起身走出了办公室。
两个小时后,李雪梅把律师函的初稿发到了何颖的邮箱。
何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措辞比她预想的更克制。
每一条事实偏差都附了原始文件的对应页码和原文引用,没有一句多余的情绪化表述。
她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后回了一封邮件:
“可以发了。”
……
下午四点二十分。
省城那家媒体的总编办门口,一个快递员把一份牛皮纸信封交到了前台手里。
信封比普通快递厚一些,边角被折了一下,但封口很严实。
正面印着“晴顺县委宣传部”一行字,红色的抬头格外醒目。
前台低头看了一眼,按流程登记了来件信息,然后拨了总编办的内线电话:
“刘主任,晴顺县委宣传部来了一份函件。”
总编办主任刘远接到电话时,正在看下一期的选题。
他放下手里的笔,等了几分钟,前台把信封送进来了。
他接过信封时,感觉到里面有一叠纸。
他拆开封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桌面上——
两页律师函。
一页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一页报道截图的打印件。
还有一张比对说明表,把原文和报道中的表述逐条对照列了出来,差异处用红色标注,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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