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与她何等亲密,可一旦事情来了,他们也不问青红皂白,立刻选择站在丈夫那边。
秋苹是个硬气女子,她坚持重申着婚书的条款,死活都不肯点头。如此僵持了半个月,公婆一家人一改往日的温煦,脸上寒得能掉下冰渣,每日在家里看见她,就如看见一团透明的气,视若无睹。
这天,她在酒楼忙了一日,回到家就看见,堂上的公婆身边坐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
婆婆例行公事一般的告诉她,婚书上只写着不让她儿子纳妾,没写明不准娶平妻,她瞧着红丽是个极好.性儿的乖孩子,又孝顺又懂事,所以已做主让儿子娶红丽做了平妻,将来生了儿子就是嫡子。因红丽现在是二重身,在外面住着不便,因此先接到家里来住着,生了孩子后,再把婚宴喜宴一块儿办。
婆婆训斥秋苹,女子应当以夫为纲,以家为主,以后就不要再去酒楼抛头露面了,让她将生意交给两个小叔子打理,以后专心在家里帮红丽安胎。秋苹哑然,怪她抛头露面,从前穷的揭不开锅的时候怎么不说。
然后,座位上女人站起来,向秋苹盈盈拜倒,流着两行泪说,求姐姐收留。没等秋苹说话,婆婆紧张地呵斥道,还不快扶起来。
三个月后,红丽小产,哭着说是吃了秋苹送来的甜汤。丈夫大怒,暴打了秋苹一顿,又抬笔写下休书一封,扔在秋苹脸上。休书中写明她犯了“七出”中的“不顺父母、无子、妒”,要她净身出门,什么都不许带立马走人,从此后老死不相往来。
秋苹收好休书,不哭不闹,真的一文钱东西也没拿,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大门。从前待如亲生女儿的公婆,三个被她一手抚养长大的小叔小姑,没有说半句挽留的话,冷眼瞧着她披着一头散乱的长发,一步一拐地走远。
第二天,秋苹做了一件惊人的事。她捧着七年前的那张婚书,与新收到的那封休书,再加一纸诉状,把夫家一家告到了镇江府县衙。据说,当年这件案子轰动一时。
本朝素有惯例,若女子犯了“七出”,被夫家休弃,那么女方的陪嫁嫁妆一律由夫家处置,视情形发放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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