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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谦益的史学贡献(第4节)

乃是受胡惟庸案的牵连所致,但对实录所载的具体死亡时间没有提出异议。钱谦益据《御制文集》纠正了这个疏误,指出朱亮祖死亡的时间应当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

对于宜春侯黄彬的结局,《明太祖实录》只说:(洪武)十二年(1379),宜春侯黄彬往临清练兵。并未直接说明他的死因。黄金在《开国功臣录》中记载:黄彬(洪武)十二年练兵临清,召还后数年卒。郑晓认为,黄彬于洪武十二年(1379)受到胡惟庸案的牵连,后来又得到朝廷的宽恕,数年之后卒。王世贞则指出黄彬死于洪武十七年(1384)。钱谦益根据实录隐微书法推断:“实录不书卒之例,知其非令终也”。黄彬确实受胡惟庸案的牵连,但并非如郑晓所言又得到朝廷宽恕。黄彬之所以没有立刻伏法,是因为他的党事在洪武二十三年才被揭发。

其三,《太祖实录辩证》另一个突出的特色是参考了不少包括朱元璋诏书在内的秘府档案。其中,《昭示奸党录》与《庚午诏书》分别被征引了12次、9次之多。这些珍贵的档案是他利用参修《明神宗实录》的机会见到的。钱谦益据此纠正了《明太祖实录》以及其它私史很多讹误不实之处。

比如,关于东胜侯汪兴祖被授予封号的相关史实,史书记载不一。《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四年(1371),追封汪兴祖为东胜侯。而黄金《开国功臣录》则认为东胜侯是在洪武三年(1370)加封的。孰是孰非,难以确定。好在《昭示奸党录》第二录中载有汪兴祖因杀死俘虏之过而被贬海南一事。钱谦益据此推知,汪兴祖东胜侯的封号确是封于洪武三年(1370),只不过由于他私自杀害俘虏而获罪。朱元璋之授予他封号,而不授予其“封侯铁券”,直到洪武四年(1371),汪兴祖战死,才彻底恢复了他的封号。

三、钱谦益史学考证的方法与特色

辨别是非,还原真相,是修史最基础、最艰难的一项工作。《太祖实录辨证》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凝结着钱谦益几十年的心血。细归纳其考证原则与特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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