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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生命之息的庇护(第3节)

题。

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忽略了吴斯被龙卷风刮上去的事情,吴斯更不会主动提起来,乐得和他们在这里打哈哈。

“你说这个技能啊,就是罗尔顿市出现的那个npc教我的,冷却时间二十四小时,一天才能放一次,厉害是挺厉害的。”吴斯随口瞎诌,顺便将自己所说的记在备忘录里,以免以后有人问起自己答不上来露出马脚。

“那个npc叫什么名字?”伊乔沫问道。

吴斯寻思着贝塔斯行踪飘忽不定,告诉伊乔沫也无妨,但就怕别人从贝塔斯联想到狂热之剑,可能会对自己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便说道:“我只知道他是一名狂战士,没告诉我名字,路见不平斩杀了盗匪,觉得和我有缘就传给我技能和秘药,现在秘药已经用掉了。”

“小兄弟,我看你骨骼惊奇”这种事情发生在现实里是扯淡,在游戏里并非不可能,说不定路边遇到一个乞丐就是圣级强者,他一高兴一打赏就是圣器,也就是金色装备。

在野外遇到一个流lang汉,一个垂死的冒险者,都有可能是隐藏的圣级强者,千万不要怀疑游戏策划的恶趣味,而且不是所有圣级强者都是好人,说不定你救了他,他还要打劫你。

吴斯的事情就是走狗屎运了,秘药一次用掉也就算了,技能可是终身不变的啊,一天能够施展一次的超强技能就是对敌人多了一种威慑,在不确定你是否能够施展技能前,绝对不敢妄自动手。

克拉克镇板块论坛正在讨论诺亚之光公会约战死神公会的事情,观众看得迷迷糊糊,就看到诺亚之光公会突然硬冲强攻,然后一名狂战士发威秒了九个人,并未观察到生命之息戒指释放出来的白色毫光。

于是这一战在论坛上就成了吴斯一个人的功劳,这类帖子层出不穷,疯狂的搞个人崇拜。

这就不是吴斯想看到了,吴斯只想闷声发大财,做自己的幕后**oss,跳到公众眼中的通常会很悲剧,还容易招来狗仔。

看了几分钟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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