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碎花衬衫、满身是泥的年轻女人。
头发乱蓬蓬的,裤腿上全是黄泥巴。
这女人双手高高举着一块硬纸板。
纸板上,赫然写着一个血淋淋的大字:
冤!
小王在县政府办干了五六年,什么上访的阵势没见过。
拉横幅的、喊冤的、往地上一躺死活不起来的,应有尽有。
可今天这种用手指头咬破写血字的,还真是头一回见。
门口的两个保卫拿着警棍,正满头大汗地劝。
“大姐,你赶紧起来,这政府大院门前不能跪,影响太坏了!”
保卫急得直跺脚。
“我不起来!我要见大官!”
刘翠兰嗓子都快哑了,眼珠子通红,死死盯着大院里面。
“乡里派出所乱抓人,把我弟弟抓走了,他们没有王法啊!”
小王一听,倒是松了口气。
他还以为什么事呢?只是人被派出所抓走了?
和群众堵大门相比,这种治安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简单,让公安按规矩处理就行了。
他赶紧走上前。
市领导的车还在后面等着呢,他得赶紧把人弄走。
“这位女同志,你先冷静点。”
小王摆出官腔,语气还算客气,
“有什么冤情,你可以去信访那登记,在这闹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赶紧起来吧。”
刘翠兰转过头,看着眼前这个穿白衬衫、夹着公文包的年轻人。
“我不去什么信访局!”
刘翠兰咬着牙,“我就找能管警察的大官!”
“我弟弟是大学生,他考了全省第一名!”
“他没犯法,就是我被人打,他站出来保护我,自卫,凭什么抓他!”
全省第一名?
这五个字一出来。
小王原本准备去拉人的手,猛地停在了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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