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户。
关于身形体貌的描述,完全就是按照陆辰的相貌来写的。
据马三魁说,这林朝夕确有其人,其父原本是一位久试不第的老秀才。
林朝夕是家中独子,老秀才是老来得子,对这个独子寄予厚望,指望他将来能中举,光宗耀祖。
可惜这林朝夕实在不是读书的料,虽从小开蒙读书,但却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反而从十五六岁起,就开始偷偷逛窑子,下赌馆。
就在去年,他欠下了一大笔赌债,债主上门追讨,要拿他家在城郊仅有的几亩薄田抵债。
老秀才气急攻心,一口气没喘过来,就这样两腿一蹬,撒手人寰。
没了老父管教,这年仅十八岁的林朝夕变本加厉,只用了几个月,就把原本就不多的家底彻底败光,还欠下不少烂账。
为了躲债,连夜逃离了确山县城。
就在马三魁抵达确山县的几天前,有人在一个距离县城十多里地的死水塘里捞出一具尸体。
由于死尸已经被泡得严重膨胀变形,衙门的仵作也无法辨识出相貌。
尸体身上的衣物经人指认,与林朝夕失踪前所穿一模一样。
老秀才死后,这林朝夕已经是无亲无故的孤家寡人,没有家属来认亲,更没有苦主敦促衙门调查死因。
经办此案的捕头也打算认定尸体就是那林朝夕,就此结案。
恰巧此时,与这位捕头有点交情的马三魁找到了他。
接下来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那具尸体被当作无名尸结案,林朝夕自然还活得好好的。
只不过,户籍黄册上的资料除了名字之外,已经与他毫无关系。
林朝夕也不是失踪,按照路引上所写的缘由,是经南阳府去襄阳府投奔远房亲戚。
按照马三魁的说法,只要陆辰不去确山县,就没人能看出任何破绽。
包括确山县衙经手此事的那位捕头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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