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他却不觉得冷,体内的灵气自动运转,把寒气隔绝在外。
开出去大概二十分钟,距离黑市还有两三公里的地方,他把三轮车拐进路边一条土路,停在一丛灌木后面。
从车斗里拿出那个黑色塑料袋,先取出迷彩服换上。
丛林迷彩的布料厚实耐磨,穿在身上利利索索,比羽绒服利落多了。
又把那双高腰作战靴套上,系紧鞋带。
然后把飞刀腰带取出来,解开迷彩服的拉链,把腰带绕在腰上,扣紧卡扣。
十二把飞刀整整齐齐插在腰带上,沉甸甸的,贴着腰侧,走起路来纹丝不动。
又把战术甩棍别在腰后,折刀折好了塞进迷彩服侧兜里。
迷彩服的下摆放下来,正好盖住腰带和甩棍,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他把羽绒服叠好塞进车斗里,又把那个装着猪宝的塑料袋从车斗里拿出来。
猪宝用油纸包了好几层,外面又套了两层塑料袋,扎紧了口,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少说也有一斤多重。
检查了一遍,确认没什么问题,把塑料袋塞进迷彩服内兜里,拉好拉链。
马小帅又从车斗里翻出一顶黑色的毛线帽戴在头上,帽檐往下拉了拉,遮住半张脸。
从兜里摸出一个黑色的棉口罩挂在脖子上,没急着戴,等到了地方再说。
全身上下收拾利落,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迷彩服、作战靴、飞刀腰带、甩棍、折刀,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利索劲儿,跟刚才穿羽绒服的样子判若两人。
他活动了一下手脚,确认不妨碍行动,然后深吸一口气,沿着土路往黑市方向走。
一路上,马小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上次那伙劫匪就是在这条路上截的他,九个人,砍刀钢管加弩箭,要不是他命硬,胳膊上挨那一箭差点废了。
虽然最后他把对方反杀了,还顺手抢了八万块钱,可那种被人在半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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