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比吃饭还重要?”
马小帅被问得一时语塞,张了张嘴,编不出个像样的理由来。
林韵站在旁边,已经迅速调整好了状态,脸上的红晕褪了一些,清了清嗓子,“就是,初然说得对。都到家门口了,不差这点时间。你一个人回村里也是凑合吃碗面条,还不如上楼吃了饭再走。姨买了排骨,炖了你爱吃的红烧的。”
马小帅还能说什么?
再不进去,就是不知好歹了。
“行,那我吃完饭再走。”
林初然满意弯了弯嘴角,抱着快递纸箱率先往小区里面走,“这才对嘛。走吧走吧,我都饿死了。”
马小帅跨上三轮车,突突突地开进小区,在3号楼楼下停好。
三个人一起上了楼。
林韵走在最前面,掏出钥匙开门,弯腰换鞋的动作比平时快了不少,像是急着逃离这个狭小的玄关空间。
马小帅跟在她身后,脱了羽绒服挂到衣架上,又弯腰去解鞋带。
林初然最后一个进来,把快递纸箱往玄关角落一放,蹬掉脚上的运动鞋,趿拉上棉拖鞋,然后转过身来,靠在鞋柜旁边,双手抱胸,目光在马小帅和林韵之间来回扫了一圈,“妈,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店里不忙啊?”
林韵正往厨房走,听到这话脚步顿了一下,头也没回,“今天还可以吧,客人不算多,小刘在就行了。”
林初然“哦”了一声,“哦,原来是小刘在就行了,我还以为你提前回来是为了招待小帅哥呢。”
林韵的背影明显僵了一下,然后拉开冰箱门,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你这孩子,说什么呢。小帅是客人,人家来了,咱们不得好好招待一下?”
“那倒也是。”林初然应了一声,目光从厨房门口收回来,落在马小帅身上。
马小帅正蹲在鞋柜旁边换鞋,感觉到那道目光落在自己后背上,像是有实质一样,带着一种审视的意味。
他直起身,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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