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偷,也不愿去抢,自然只能买医院里要淘汰的过期血。
过期血液之中只剩下一丝稀薄精气,勉强能够压制僵尸嗜血的本能,只够果腹,完全谈不上滋养肉身血脉。
难怪六十年后,这位二代僵尸连几个三代僵尸都打得费劲,况复生更惨,弱得只能欺负一下普通人了。
他们父子能拖那么久没退化成三代,已经算将臣精血过硬了。
“我很好奇。”
林意忽然坐直身子,看着他道,“你既然能拿出这些钱,为什么不去贫民窟买血?
我想那些活不下去的人,应该很乐意卖给你。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况国华沉默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极复杂的神色,最后平静地说:“我只是单纯怕麻烦。”
“怕麻烦?”林意挑了挑眉,语气里多了几分缥缈,“你怕的哪里是麻烦,你是跨不过自己心里那道坎。
你发自内心惧怕,惧怕自己彻底沦为嗜血怪物,惧怕人性在血脉本能之中彻底泯灭。我说的对不对,况国华。”
轰!
况国华像是被一道雷劈中了天灵盖,整个人僵在原地。
他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两只眼睛瞪得溜圆,瞳孔深处涌出巨大的惊骇与恐惧。
他知道我的名字。
他知道我是僵尸。
他知道我是嗜血的怪物?!
这个念头像一根烧红的铁签,狠狠扎进他的脑子里。
他此刻第一反应不是质问林意究竟是什么来头,为什么知道自己的所有隐秘,而是逃。
逃跑。
就如同当初红溪村血瘾发作,他害怕阿秀看见自己僵尸的模样,选择远远逃避。
时至今日,面对这个看穿自己全部伪装的神秘男人,他依旧在逃避那怪物一般的身份。
况国华不再多言,转身便朝着办公室门外狂奔。
一心只想逃离这家医院,逃离整座港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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