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里说,王福来胸口的致命伤是被利器刺穿的,但没有写明是什么利器。张不言翻遍了卷宗的每一个角落,终于在最后一页的夹缝里找到了一行小字:“凶器系王家厨房所用剔骨尖刀,刃长五寸,宽一寸,单刃,无护手。”
凶器是王家自己的刀。
这个发现让张不言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凶手没有自带凶器,而是用了王家厨房的刀。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不是预谋杀人?不对,如果是临时起意,怎么会选在小年夜这个全家都在的日子?唯一的解释是:凶手故意用王家的刀,是为了制造一种“内部人作案”的假象,或者,他根本就没打算带走凶器,因为他知道刀上查不出指纹——这个时代还没有指纹鉴定技术。
张不言放下笔,靠在椅背上,盯着屋顶的横梁看了很久。他的脑子里在模拟案发当晚的场景:凶手从某个入口进入王家,先去厨房拿了刀,然后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地杀人。十三个人,分布在不同的房间里,凶手要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杀。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也需要体力。更重要的是,凶手要确保没有人跑出去喊救命。
这说明凶手不止一个人。
一个人杀十三个人,即使对方没有防备,也很难做到不留活口。只要有一声尖叫,邻居就会听到。但卷宗里说,案发当晚,邻居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声响。要么是凶手下手极快,快到被害者来不及叫喊;要么是凶手捂住了被害者的嘴,一刀毙命;要么——凶手用了某种方法让被害者无法呼救,比如先下毒,再补刀。
张不言又翻了一遍卷宗,想找有没有提到中毒的迹象。没有。仵作的验尸报告写得很简单,只说“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失血过多而亡”,没有提是否有中毒。
仵作。这也是一个疑点。验尸报告写得这么潦草,是仵作水平不行,还是有人让他不要写得太详细?
张不言在“仵作”两个字下面画了一个圈。
他开始整理人际关系图。
王福来是布商,在青石县做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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