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桌子静静打量对面的凌飞。
酒吧迷离的光影打在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上,少了平时的漫不经心,多了一丝迷人的深邃。
台上的驻唱歌手唱完一首,鞠躬致谢,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
洛晓依突然往前凑了凑,一双桃花眼亮晶晶的:“凌飞,我想听你唱歌了。就在这儿。”
凌飞喝酒的动作一顿,他无语地看着这女人,心里直犯嘀咕:这姑奶奶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压榨劳动力的机会,度个假还要营业?
但他看着洛晓依那带着几分撒娇意味的眼神,到了嘴边的拒绝硬生生拐了个弯。
“你可真是会给我找事。”凌飞无奈地放下酒杯,站起身。
在洛晓依惊喜的目光中,他径直走向舞台。
驻唱歌手正准备放吉他歇会儿,看到一个戴着鸭舌帽捂得严严实实的高大男人走过来,明显愣了一下。
“哥们儿,借你吉他用用,给我媳妇儿唱首歌。”凌飞声音压得很低,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松弛感。
驻唱歌手看了看自己手里那把保养得贼亮的泰勒吉他,有点迟疑:“兄弟,你会弹吗?这琴挺贵的……”
凌飞没废话,直接伸手接了过来。他熟练地把背带往肩上一挂,手指在琴弦上看似随意地扫了两下。
“叮......”
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和弦,因为按弦的力度和绝对完美的触弦角度,爆发出了极其饱满且颗粒感十足的音色。
仅仅两秒,驻唱歌手微皱的眉头猛地一跳,盯着凌飞手指的眼神瞬间就直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这种肌肉记忆般的指法,绝对是浸淫此道十几年以上的大神!
“您……您请。”驻唱歌手咽了口唾沫,赶紧让出麦克风。
凌飞跨坐在高脚凳上,单脚踩着横梁,随手把麦克风压低,整个人大半隐在灯光的暗影里。
酒馆里的客人们见换了人,也都好奇地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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