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131章 生肉入口虽腥,但嚼几下竟也能咽得下去(第3节)

“迟早收拾他。不听话的营,留着也是祸害。”查尔斯侧头看向身旁的女狙击手,“崔西,通知所有在瑞拉维尼的同伙,火速赶回大本营集合。”

“明白,头儿。”崔西利落地点头。

整个瑞拉维尼境内,花旗士兵总数不下百人,这还不算那些伪装成雇佣兵、常年潜伏在亚马逊密林里的暗线。

要端掉这座狙击手训练营,绝非易事。营里每一个兵,都是实打实的顶尖特种作战人员,实战水准甚至高于猎人学校。毕竟,真正的狙击手,首先得是全能型特战尖兵;只有把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精度与威慑力,才算真正入了门。

金雕压根没料到,自己的训练营正悄然滑向一场空前危机;更没想到,查尔斯已动了铲除它的念头。或许正是对自己实力过于笃定,他才下意识地忽略了这层危险。

姜宇他们同样毫无察觉,此刻已有刀锋悬于头顶。经过连续数小时的急行军,四人终于蹚过泥泞沼泽,翻越陡峭山脊,抵达下一处临时宿营地。

刚扎下脚,就看见金雕早已乘直升机先一步抵达。令人意外的是,这次又是这四名华夏士兵最先赶到。

几年前,也曾有位华夏兵在这里惊艳全场,代号“猎鹰”,那个让各国军人和佣兵一听名字就心头一紧的男人。“猎鹰”这绰号,是敌人送的,就像“金雕”一样,是对手咬牙切齿赐予的称号。而像狼牙的范天雷,代号却是自己取的;金雕这个名号,却纯属自封,背后意味截然不同。

当年那位猎鹰,锋芒锐不可当,金雕一度以为,那就是他见过最强的兵。谁料今日又撞见一个,而且,还是华夏人。

他不知道的是,当年那位“猎鹰”,如今正是姜宇朝夕相处的战友兄弟。

何晨光也叫“猎鹰”,但和叶天明比起来,不过是形似神不似,那是他为纪念父亲何卫东而沿用的代号,父亲当年,同样叫猎鹰。

因最早抵达,姜宇四人获准原地休整。夜色渐浓,可金雕却迟迟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