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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编外人员,谁给的资格(第3节)

台下鸦雀无声。

然后,她翻开手里的报名材料,抽出其中一页。

“讲标准之前,我先处理一个程序问题。”

“城南分局报送的参赛名单里,有一名编外聘用人员。”

来了。

七个分局几百号人的目光,唰的一下,全部聚焦到城南的座区。郑海峰的后槽牙咬得咯咯响,顾建国的保温杯握出了汗。

“比武规则第二条,参赛人员为‘各单位刑事技术骨干’。”傅雪蘅的语气平稳得像在念检验报告,“编外人员算不算‘骨干’,规则没写。规则没写的,就是漏洞。”

“承办方,谁来解释?”

袁承志站了起来。

“傅总队,我来解释。”支队长不慌不忙,“该同志持有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一年来主检、参检命案十七起,无一错漏;市局特殊人才招录试点首批对象,公示期已过,无异议——”

“袁支队。”傅雪蘅打断了他,“我问的不是他的成绩单。”

“我问的是:一个尚未完成入编程序的人员,出现在全市技术比武的赛场上,将来他经手的每一份记录、每一个结论,进了卷宗,上了法庭——由谁负责?”

“技术这一行,资格问题从来不是面子问题,是责任问题。”

礼堂里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其他分局的座区里,有人已经开始交换幸灾乐祸的眼神。

这时候,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报告傅总队。”

温则鸣站了起来。

全场的目光又唰地转了回来。

“我经手的每一份记录、每一个结论,”他说,“由我负责。”

“我的执业资格证编号是云司鉴〔前年〕第0417号,执业类别法医病理。资格证管的是执业,不管编制——法律上,我具备完全的鉴定责任能力。”

“如果比武期间,我的任何一份记录出现程序瑕疵、任何一个结论经不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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