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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十九封退出通知(第1节)

吴程寄来的照片在墓碑旁放了一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早晨,我进仓库时,照片正面朝上。画面里的男人戴着旧工作帽,背对镜头,把一本蓝皮证件递向河内办事点的柜台。证件上写着我的名字。他左手完整,肩背比阮文山宽,站姿却刻意学着阮文山,右脚略微向外撇。旁边那块黑花岗岩还刻着我十一天前的死期,两样东西并排放着,像有人嫌一座坟不够,又替我找来一个活人。

黎真走进来以后,先把照片翻过去。

她没有问我打算什么时候去河内,只把一张工资表压在照片背面。九月十五日以前,青川直接承担的工资、夜班津贴和司机基础款合计四十二万六千七百元。项目自己发放的不在里面,赵坤负责的海皇宫和两家合股店也另算。公司可以立即动用的现金只有二十三万一千,多出来的一半仍冻在假死期间的异议核查里。

“差十九万五千七。”黎真用铅笔圈住表尾,“这还没算酒水商可能提前收款,也没算十四家要求退出以后要退的押金。”

我看了一遍明细。白鹭、两家酒店、北郊车场、南仓和培训楼占了大头。许多名字我认识,更多名字只在工资册上见过。墓碑送来以前,我以为六十三处关系同时运转,说明这张网足够结实。死讯过去十一天,最先压到桌上的却不是谁在河内用我的名字,而是清洁员十五号能不能拿到钱。

“应收呢?”我问黎真。

黎真把另一页递过来。九月上旬能到期的应收有三十四万,其中十一万来自只凭旧合作记要结算的外地旅店,七万二由方启荣经手过的海货贸易行代收,剩下的分在二十多家小客户手里。若关系正常,这些钱足够补工资;如今我已经公开停用账外代签,对方都在等青川先证明收款的人究竟是谁。

黎真告诉我:“昨天以前,别人相信‘川老板认这笔’。今天你要他们只认文件,文件里又有十七份原件没齐。不是他们忽然不讲信用,是我们先把原来的信用停了。”

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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