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识我。”我说。
“认识。”吴程回答。
“你也知道三个名字是一套生意。”
“知道。”
“那为什么不能先入?”
“因为货坏了以后,三个名字会变成三套生意。”
他说得太准确,我没有继续拿关系压。
分销商销售经理姓程,在旁边急得一直看表。他说货已经由进口主体清关,品质与税费都没有问题,买方名称只是系统没更新。若吴程不收,等候、油料和货损会向青川索赔。
“谁填错,谁先承担等候。”梁佩说。
程经理说青川采购订单同时抄送旧管理公司,双方都有责任。
平台采购员确实在订单附言写“沿用青川管理交接”,为了让老供应商认得。附言不能改变合同主体,却给对方继续用旧名称一个理由。责任不全在分销商。
四十八小时不是让我们争输赢的时间,是仓库愿意守的边界。
我先问附近是否有能按承运人名义临时接货的合格冷库。吴程提供三家公开名单,不替我们担保。第一家满仓,第二家能收二十托盘,第三家能收全部,却要求货主或承运人签临时寄存,青川不能冒充进口人。
承运公司愿意签,但要求分销商承担费用。程经理不敢当场承认全部责任。
“先分货。”我说,“高风险二十托盘进第二家,剩余由承运人进第三家。费用先按三方各存三分之一到中立账户,明天核订单与填单。谁的责任多,再退少付。”
程经理问:“为什么分销商先放三分之一?错误还没定。”
“因为你要货安全,也要车离开。青川和承运都先放。不是承认,是不让货替我们等判决。”
赵坤在电话里反对平均。他认为承运人按错误文件接货,也有核验义务,至少应承担一半。
承运人说只负责按分销商文件送,不负责认识青川新旧公司。
我让三方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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