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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奇葩借条(第2节)

二天还我。每拖延一天,增加五十。现在是第七天。也就是说有5天的利息,加上原本的一百,一共三百五。四舍五入一下,给我四百就行。”

毛璐璐站在苏铭旁边,听到苏铭这番话,她整个人呆若木鸡。

这都是什么逆天操作?

张会义怎么会签下这样的借条?

她从苏铭手里拿起那张借条,认真地看了一遍。表情变幻莫测。

只见那纸上写着。

借条

本人是被东城分局开除的张会义,因右腿意外受伤,疼痛难忍,幸得苏铭同志发扬风格,不辞辛劳,以摩托车将我紧急护送至积水潭医院救治。此乃救命于水火之中,恩同再造。

然苏铭同志摩托损耗、油费、误工费、洗车费、精神损失费,亦非小数。

经双方友好协商,张会义自愿承担以下费用:

紧急护送费:伍拾元整(50元)

摩托损耗费:叁拾元整(30元)

误工补偿费:贰拾元整(20元)

三项合计壹佰元整(100元)。

张会义承诺于次日归还。若逾期未还,每拖延一日,加收利息伍拾元(50元),上不封顶。

如若拖延十日不还,本人自愿将名下张会义一家所住房屋抵给苏铭,以房抵债,绝无二话。

因本人无什信誉,空口无凭,故立字为据。

借款人:张会义

手印:(此处为鲜红手印一枚)

日期:1960年腊月十二

毛璐璐看完,看了苏铭一眼,又看了看瘫在地上的张会义。

“……你这利息,有点过分了。比印子钱还狠。”

苏铭转过头看她,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无辜。

“璐璐同志,看你这话说的。当时他腿断了,疼得嗷嗷叫,是我发扬风格,不辞辛劳把他送到积水潭医院的。救命之恩,收点辛苦费怎么了?再说了,这利息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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