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细软,夕光里泛着冷光。
凑近闻有股铁锈味。
他捻了捻,毛质比兔子粗、比野猪细,触感坚韧。
当晚回到山崖下生火烤肉,吃的是白天猎的山鸡。
肉少但香,吃下去热气从胃里往四肢扩散,比站桩时的感觉更直接,仿佛食物的精气没等消化就给身体抽走用了。
靠着石壁阖眼歇了一宿,醒来时发现前日手背上蹭破的那层皮已结了薄痂,按下去不疼。
之后他开始带骨头撒在溪边空地上。鸡骨头兔骨头都有。
同时留意自己身体的变化——吃了几日野物之后,每天清晨起来站桩,那股从脚底升起来的热乎劲儿比在城里时来得更早、更足。
以前要站两刻钟才有的暖意,如今一刻钟就到了。
他从怀里摸出油纸,把观察到的东西记在背面:脚踝恢复快半日,皮外伤收口快一日,桩功暖流提前半刻。
没有深想,只记在“吃野物有用”这条底下。
去了几趟溪边,骨头少了一堆。
湿泥里多了一串新脚印,四瓣,爪尖留了四个小点,比野猪的小、比兔子的深。
他蹲下比了比,步子间距二尺半,匀称从容。
之后又去了几日,脚印越来越密,山崖下的窝点也越扎越熟。
每日猎来的小东西割肉烤了吃,皮毛攒着,骨头带去溪边作饵。
有时猎得山鸡,有时追到灰兔,偶尔扑空一日,次日又能补上。
他在山里住了下来。
那串脚印已能闭着眼描出来。
每日黄昏前后那东西会来溪边喝水,偶尔夜里也有动静。
他自己也养成了习惯,每晚就着火光吃完烤肉,站起来比画几趟伏虎拳的架子。
站桩时热乎劲儿比以前足,打拳时肩背发力也比以前顺。
这段山里吃野物的日子,比在城里顿顿杂粮饼青菜汤的时候,身子反倒长了劲——皮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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