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快得像做贼。
“那你在言秋书包上写什么?”陈晓追问道。
“你看错了。”
“我没有,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
陈晓偏头看着她,嘴角微微弯起。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说的,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在他东西上写名字了。”
沈诗情用课本挡住自己发红的耳根,继续假装画画。
但这还没完。
他的自行车还没写。
自行车是他每天载她上下学的专属座驾,那个后座是她的专属位置,从小学坐到现在,从来没有第二个人坐过。
但如果有人在停车场看到这辆深蓝色的自行车,怎么知道它有主了?
万一有人趁他们不在的时候偷偷往车筐里塞情书怎么办?
虽然这种概率大概比找到四叶草还低,但她昨晚看的那个小说里就有这种桥段。
她不能在同一个坑里摔两次。
放学后,两个人走到自行车棚。
言秋去推车,沈诗情站在他后面,趁他弯腰开锁的工夫,飞快地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马克笔,在车座下方靠近车架的位置写了三个字——“沈诗情”。
写完站起来把笔藏回口袋里,拍了拍手上的灰。
“你在车座下面干嘛?”言秋推着车走出来,偏头看她。
“系鞋带,走了走了,回家吃饭。”
她把书包放进车筐里,侧身坐上后座,一只手扶着言秋的腰,另一只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马尾辫。
言秋说过,他最喜欢她这个发型。
晚风从梧桐树荫里穿过,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那串相思豆,红绳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和他手腕上那串一模一样的。
她想好了。
明天早上趁他去洗脸的时候,在衣架上的每件校服外套领口都写一个。
趁他去找浩浩聊天的时候,在课本的第二页也写上自己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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