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
归杳握住南宫氏的手。
她的手保养得极好,年近六十,手指依旧白嫩纤细,涂着艳红的蔻丹。
归杳记得南宫氏是个极其爱美的女子,先前在宫里时,日日都要用鲜乳保养全身。
“既然你不想体面死,那我便不客气了。”
话毕,她将黑袍的手摁在地上,匕首下压,南宫氏四根手指顿时与掌心分离。
“啊!”
她发出惊天惨叫。
更多是愤怒,“凤宝珠,你该死!”
被留下来的李德顺忙用帕子包住了南宫氏的手,免得她的血脏的到处都是,也怕她血葫芦似的被带出去,会让皇帝看着难受。
归杳用膝盖将人压在地上,又抓住了黑袍的另一只手。
“今日该死的是你,我最后问你一次,五色军在哪?”
如归杳所想的那般,黑袍极其爱美,可她却毁容了,一张脸惨不忍睹,无法示人,她所有的精致都放在了可以见天日的一双手上。
可归杳连她唯一能视人的手都斩了,甚至还想斩她另一只。
黑袍惧了,“在百越。”
“你撒谎!”
归杳毫不犹豫,又斩了她另一只手掌,“百越非寻常人可入,你如何将她们藏去百越。”
“啊!”
黑袍疼的大怒,“凤宝珠,你不讲信用。”
她都交代了,她还砍。
李德顺没多余的帕子了,直接揪住南宫氏身上的黑袍撕下一大块,胡乱捆住她的伤口。
替归杳说话,“小主子的信用是给人讲的,你是人吗?
虎毒尚不食子,你对陛下,对小主子做的事,畜生都不如。”
还好意思骂他小主子。
若不是看在她是陛下生母的份上,他恨不能将她烹煮煎炸了。
“你个阉奴……”
南宫氏又要骂李德顺。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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