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上面也有阅卷的痕迹。余庆写下的每一条旁边,都有红色的圈圈,代表内容是对的,但是总分却只给了九十五分。
全对只给九十五分。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余庆又拿起了宋清河的那份卷宗。
刚翻开第一页,他就沉默了。
再往后翻了一页,余庆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释然。
继续往下翻,他终于明白自己的五分丢在什么地方了。
宋清河写出的结论跟他几乎没有区别,但是两个人书写卷宗的方式完全就是两码事。
宋清河从进入现场开始,每一样东西都有记录。
尸体倒在什么位置,桌椅是怎么摆放的,酒杯放在哪里,刀伤是什么情况,血迹又有什么异常,问过什么人,每个人都说了什么。
哪一句话已经有其他证据可以印证,哪一句话目前只能暂时存疑。
哪些是已经能够确认的事实,哪些只是根据线索做出的推断,全都写得清清楚楚。
甚至到了最后锁定账房先生以后,他也没有直接写一句“此人就是凶手”了事,后面还单独列出了一些需要继续查证的东西。
下毒所用的毒物是从哪里来的?
五百两银子的去向是什么?
账目亏空的原始凭据在哪里?
这件事情有没有其他人参与?
一项都没少。
余庆看了看宋清河的卷宗,又看了看自己的,一下子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他写的东西就是给自己看的。
案子是怎么回事,他自己知道,所以只把关键的东西记录了下来。
但是宋清河的这份卷宗,就算交给一个从头到尾没有参与过这桩案子的人,对方只需要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就能知道这桩案子究竟查到了什么程度。
哪些已经查实,哪些还需要继续调查,整个过程都清清楚楚。
当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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