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出了医馆以后,没有急着四处乱找。
三十七号虽然进了柳树镇,但镇子里面人来人往,光靠脚印肯定不行了。
他先顺着刚才追踪的方向往前走了一段,很快就来到了一个岔路口。
路口左边是镇子里的主街,右边则是一条比较狭窄的巷子。
余庆蹲下来看了一眼,果然跟自己想的一样。
地上到处都是脚印,各种鞋底的纹路混在一起,根本分不清哪一个是三十七号留下的。
既然追踪痕迹不好用了,那就只能用社会学了。
余庆来到旁边一家卖鞋的小铺子。
“老板,打扰了,我想问一下,刚才有没有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来过?左边眉毛上有一道疤,穿着灰色短衣。”
老板头也没抬。
“唉,这人来人往那么多,我怎么能记得住啊?”
余庆听了以后,低头看了一眼铺子门前的地面。
这里靠近墙边,倒是留下了几个清晰的脚印,纹路跟画像上的一样。
三十七号肯定在这里停留过,说不定还跟老板攀谈过。
老板怎么可能记不得呢?
“老板,我看你这鞋子不错,应该合脚,我想买一双。”
老板立马喜笑颜开。
“哎呀,我跟你讲,不是我吹,我这鞋子在柳树镇是数一数二的。不信您可以出去打听打听。客官,您是要一双,还是要两双?”
看着老板的态度转变,余庆在心里无奈地笑了一下。
还真跟自己想的一样。
“我要一双还是两双,那得取决于老板你了。你要是记性好,我就要两双。你要是记不住,那我还得再考虑考虑。”
老板听了以后,立马拍了拍胸脯。
“我的记性可好了!要不是小时候家里没钱,没能送我去上私塾,我现在估计已经在朝廷里当官了。我跟你讲,我们那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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