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五花肉是昨晚赊回来的。
家里已经没有现钱了。
林河把扁担往肉铺柜台上一搁,说了句“我弟弟是林砚”,肉铺老板二话没说就割了最好的一块五花肉,连秤都没过。
林砚看着这块肉,心里五味杂陈,自己的面子还够赊几回?
他把肉皮朝下摁在热锅上。
猪皮碰到滚烫的铁锅嗞嗞作响,油脂从皮孔里往外冒,烫出一层焦黄的脆壳。
肉皮的焦香冲进鼻子里,浓烈得有些发甜。
他握着锅铲的手指节微微发白,家里连盐罐子都快见底了。
这碗红烧肉,大概是最后一道能拿得出手的菜了。
肉皮煎好,他把肉翻过来,两面煎到金黄,肥肉里的油脂煎出了大半,锅底的油汪汪的。
拈了几颗八角丢进去,扔了两片桂皮和香叶。
香料在热油里滚了两滚,浓郁的甜香立刻盖过了焦糊的肉味。
他往锅里倒了两勺酱油,酱油碰到热锅滋啦一声,酱香混着肉香在灶房里炸开。
他拎起灶台边的粗陶酒壶倒了半碗黄酒。
这黄酒是隔壁镇老秀才送的,这大概是唯一样既不算变卖礼物又能拿来救急的东西。
酒液冲进锅里,热油遇酒哗地腾起一团白汽。
酒香酱香肉香搅在一起,顺着灶房的窗户飘出去。
又舀了两瓢清水,水淹过肉块,扣上锅盖。
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炖。
灶膛里的柴火噼里啪啦地响,锅盖缝隙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汤汁慢慢收浓,肉块在酱色的汤汁里微微颤动。
他掀开锅盖,用筷子轻轻戳了一下肉皮,筷子头陷进去,软得像戳进一块豆腐。
汤汁已经收得浓稠油亮,挂在肉块上泛着琥珀色的光。
端进堂屋的时候,周教谕正坐在桌边跟刘夫子讲《礼记》。
红烧肉搁在桌上,酱色的肉块在粗瓷碗里微微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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