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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去哪啊林医生,我送你!”【求月票】(第1节)

知道儿子心里有数,刘国华和王美兰便没再反对,盘算起了烧饼摊的生意。

就算接下来刘志才不挣钱,有了转让摊位的三千块钱打底,再加上烧饼摊每个月近两千块的收入,刘国华自信也能把房子盖起来。

可以说,自打开始卖烧饼夹菜之后,刘国华心里对美好生活的那股小火苗,就彻底燃烧起来了。

每个月赚得比过去一年还多,别说儿子暂时不挣钱了,哪怕像过去那样天天窝在家里翻《故事会》,他也自信能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正吃着,村长老翟走进了院门:

“国华,快收秋了,村里准备把北地河堤上的路垫一下,恁家得出个义务工,大概两天时间,恁爷俩儿商量着去一个人吧。”

八十年代虽然分田到户了,但义务工制度依然存在,一般都是趁着农闲时挖河修渠,垫路护堤,原则上家家户户都要派遣劳动力,但在实际执行中,一般会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

出义务工就得管饭,而村里没啥经费,就需要一些有钱人带头捐点儿了。

这样村里有了经费,出义务工的能吃上热乎饭,有钱人不需要去参加这种体力劳动,算是三全其美。

刘国华起身给老翟递了一根烟,然后从烧饼炉的零钱盒里拿出五十块钱说道:

“我和国新、志才没法去干活,这五十块钱抵义务工吧。”

老翟高兴的接过来:

“那可太好了,明个儿一早我就让人去侯寨割肉,在河堤上熬大锅菜,蒸馍管够!”

正常来讲,抵消三个人两天的义务工,十来块钱就够了,但家里还得仰仗村里帮忙收麦子,需要打好关系。

而替老三拿钱,既能让他安心焊炉子,也能对外树立我们是一家人的印象。

在农村,家族要时刻保持团结,否则就容易被针对、欺负……刘国华在农村生活几十年,太清楚这里面的门道了。

老翟走后不久,老耿叼着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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