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高中的妙龄少女,身体的每一根曲线都青春流畅,要胸有胸要腿有腿,妥妥一枚顶级的美少女。
路明非之所以会喜欢上诺诺,是因为诺诺仗义地帮过他,而路明非从废柴变成学生会主席,则是在牺牲了绘梨衣之后才换来的成长。
如果说路神人有什么优点的话,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憾都是专一,他就是一只缺爱的死猴子,谁第一个捡走了他,带着他去见过光明,他就会心甘情愿地一辈子跟着那个人跑。
如果自己抢在那些女生们前头,将路明非早点培养成日后足以担当拯救世界的救世主呢?
是不是就可以提前把诸神黄昏之日掐死在摇篮里,自己也就可以早点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了?
以堂堂次代种的身份,这天下之大哪里不能去得,要钱就有钱要寿命有寿命,还年轻漂亮,漫长的时光都足够把世界周游几个来回了,想怎么潇洒都可以。
越想夏曦就越觉得可行,嘴角也忍不住开始上扬。
以她精通各路嘎啦game的经验之丰富,再加上超级美少女和次代种级别的血统,把一个白烂的青春期骚年玩弄于股掌之间还不是手拿把掐?
当然,她是不可能真的和路明非在一起的,谁看得上衰仔?不过是纪念自己青春时光的嗜血乐趣,再说吃了几个菜啊敢在龙族的故事里当女主,是等着被心爱的人一刀捅死,还是让猥琐的老头吸干?万一这会儿老贼正在屏幕另一边笔走龙蛇,那不是害惨她了。
要做,就要巧妙地出现在路明非的身边,不遗余力地对他好,在各种他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他身边,做他败犬生命里的第一束光,照亮他阴霾的世界,令他心潮澎湃,抓耳挠腮,想吃又吃不到,暗恋又不敢说。
就在他各种蠢蠢欲动各种焦躁不已,要不要对自己这位好女兄弟下手的紧要关头,夏曦就可以嘎嘣儿一下在他面前假装被龙族杀掉!
死前还一定要满脸血污天使般地微笑,摸出一块准备好的定情信物送给他,紧紧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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