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但凡有点毛病,当场隔离在城外的棚子里,每天有人送饭送药,好了再进城。
陆国志身上没病,他身上的毛病比病还麻烦,他脑袋上有辫子,金钱鼠尾,头顶心留着一撮铜钱大小的头发,编成一根细辫子,能穿过铜钱的方孔。
这根辫子他留了十六年,从广宁投降那年留到现在,当年孙得功带着他们剃发的时候,他还觉得这是个便宜事。
剃了头就能活命,还能吃上粮,十六年后,这根辫子要了他的命。
检查站的义勇营士兵,检查头发比检查脓疮还仔细,陆国志亲眼看见一个汉子被揪出来,那人用头巾包得严严实实,一解开,额头上光秃秃的,鬓角却留着长发。
义勇营的士兵二话不说,把人按在地上,拿绳子一绑,扔到旁边的黑棚子里去了。
想不声不响混进城内,看样子是没戏了,他只能退而求次,准备绑几个有家眷的大明百姓,用他们的妻儿老小作要挟,让他们替自己进城看看李伯信的真正实力。
他正盘算着,旁边挤过来一个人,黄进,牛录额真,涿州右卫出身,跟他一样是汉军旗的老人。
“咋样?”
“进不去。”
“试都没试?”
“你试一个我看看,脱衣服检查,你脑袋的辫子怎么解释?”
黄进沉默了。
“王爷的差使怎么办?”
他们接到的任务是侦察李伯信的真实实力,摸清献县城防,最好能混进去做内应,现在三天过去了,他们连城门都没摸到,隔着老远看了一眼李伯信的骑兵训练,心里已经凉了半截。
陆国志想了想道:“如实报呗,献县进不去,李伯信把城外铲平了,城防布置得像一只大刺猬,骑兵已经成军,大概四五百骑,战斗力不明,但骑术不弱。”
黄进苦笑道:“实话报,王爷肯定以为咱们没有尽力办差……”
“那就……听天由命吧!”
陆国志撇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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