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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同乡(第3节)

把椅子坐在钱富顺跟前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杀过人。

钱富顺的表情立刻变得非常复杂,眼泪竟从眼角淌了出来。他摇了摇头,过了几秒才开口道:“我知道老周、老温还有赵工他们都死了,听说是我杀的,我还……还……但是我真的不记得我做过这些!我是不是得了神经病啊?”

“如果我告诉你,‘你确实得了神经病,而且你在杀人的时候正好处在病发的阶段,所以你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那么你会怎么做?”

“我……我不需要免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如果我真杀了人,不管当时我是不是疯了我都必须得偿命!老周他们都是好人,赵工才刚结婚,我对不起他们,也对不起他们家里人,我应该被枪毙!”

我轻轻拍了下钱富顺的腿,又冲他点了点头,然后望向那两名警员道:“钱富顺这几天说过类似的话吗?”

“没有!他被送来的第一天还说过一次话,后来就再没出过声,我这也是头一次听他说这么长一串话。他是精神分裂吧?”在左边的警员说道。

“目前的情况还很难判断,我还需要通过多问他几个问题来进行引导,不知道会不会耽误你们时间?”

“不会不会,医疗的话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再次得到许可后,我也立刻将问题转移到了郝世明身上。我问钱富顺跟郝世明的关系如何,在发生矿井杀人事件之前他们有没有一起做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钱富顺的回答让我吃了一惊。原来他跟郝世明确实有特殊的关联——他俩是同乡!虽然两个人现在都在鹤岗市里安家落户,父母也都在鹤岗,但小时候两个人却都在一个名叫三梁子的小山村出生。

按钱富顺的说法,他比郝世明大十岁,在他离开村子去城里上学的时候郝世明还是光屁股满村跑的小娃娃。后来在矿上工作时钱富顺觉着“郝世明”这个名字很耳熟,再一问才知道郝世明就是从前三梁子村的那个光屁股小孩。

也就是因为有同乡的这层关系在,所以两个人平时走得挺近,总是一起看球赛、一起喝喝酒什么的。如果非要说出最近有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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