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www.zslxsw.cOm/:")如果时机得当,野狼很容易得手,万万没有想到它会不要命地向自己的强侧扑来!他心里暗骂:“这个畜生妈的不要命了!”他完全不敢真的喊出来,人们更愿意相信自己处在感官优势上的那个器官。白天时阳光充分、能见度,高于是人们无比地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时候处于感官劣势的耳朵所传达的信息便不被人们所重视。所以罗小兵敢于在丛林的深处大张旗鼓地砍树,即使声音传出去也会被人误以为是野兽在奔跑时不小心撞在树木上的声音;而晚上则正好相反,除非罗小兵这样适应了黑暗光线的人,大多数人在不借助火把和手电等照明工具根本就无法正常行走,所以这个时候他们更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而罗小兵的喊声传出去虽然细小也会被俄国大兵所注意。
之所以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不单单是因为在黑夜里人们更相信耳朵,也有着另一方面的元婴:人人都有好奇心,人们对自己没有看见或者没有听清的东西都会产生好奇的感觉。如果罗小兵的喊声传到外边,就会引来大兵们的种种猜测,其中一种最坏的猜测无疑就是“丛林里隐藏着危险分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野狼向罗小兵的身体右侧袭来,大出他的意料。他忽略的一点是:标枪虽长却是木质的,而军刀虽短却是精钢煅造的。他更加忽略的一点是野狼的上下颚的咬合力,他看着野狼袭来想也不想就将标枪刺了出去,想要像刺死野猪那样将野狼刺死。但是野狼的敏捷程度完全不是野猪能够比拟的,没等罗小兵变招刺它的眼睛,野狼就已经把标枪杆叼进了嘴里。标枪一入狼嘴罗小兵就感到了双方力量上的差距,标枪像是被用水泥磨在了狼嘴之上任由他怎样使劲儿都夺不回来,不管是左右晃还是前后拉,罗小兵使尽了自己所有的招数依然没有把自己的标枪从狼嘴里拽出半寸!但是他又不能放弃,一旦放弃了,自己就会失去一件得心应手的武器,本来就胜算不多的仗就更加难打了。他依然在玩命地从狼嘴里夺枪括弧标枪,狼也死死地咬住了标枪不放,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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