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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付出与回报(1)(第7节)

民签订一份征收土地,以及土地上建筑(房屋)的协议,被征地农民签署了协议后,便能够获得一笔土地出让金,这笔钱不是马上发到农民手中的,而是强制认购民生银行的股票。

张伟龙在浦东注册成立一家名为龙塔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自企业,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向政府购买被征土地的使用权,计划以每亩3000美元的价钱,购入15万亩土地,支付4.5亿美元。

15万亩土地可以分为5个大区域,分别是2万亩的高校区,3万亩的高新科技园区,2万亩的影城旅游度假区,5万亩的高尔夫球场、别墅和酒店的综合区,3万亩的商业街、住宅和中央公园的综合区。

张伟龙和沪城政府签订协议,每个区域在十三年之内都要完成这个项目的30%开发率,之后每隔一年增加40%的开发率,若是张伟龙拖延开发,政府有权将土地拿出来公开拍卖,政府分走40%的拍卖所得,张伟龙个人分到30%,这些收入不需要纳税,30%归民生银行所有,也不需要缴税。

签协议之前,张伟龙还想到了拍卖大宗土地,拍卖公司能够获得丰厚的回报,想提出由他成立的拍卖公司组织拍卖,他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宣传费用,他旗下公司免费提供,可想到五年之内,自己就有足够的资金开发30%的项目,他就没有多此一举了。

政府以每亩3000美元的价格卖地,而支付给农民的成本2000元人民币左右,农民以每股1元人民币购买认购民生银行增发的新股,加上房屋补贴,15万亩土地补偿金预计将超过4亿元。

张伟龙书面保证,农民“卖地卖房”入股民生银行十年,投资回报率不会低于十倍,也就说,只要农民十年内不将股票卖掉,十年后,补偿金能升值十倍,如是不足,他出钱补足农民损失。

正因为张伟龙做出了保证,政府方面才会尽量压低提供给被征土地农民的赔偿金,每亩赔偿2000元而已,农户住房的赔偿也压的很低。

张伟龙按照村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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