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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国十六条(第5节)

眼睛,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

1992年下半年,华夏内地经济运行出现了高投资、高货币投放、高物价、高进口以及金融秩序混乱、生产资料市场秩序混乱的“四高两乱”现象,尤其在金融领域出现了“乱集资、乱拆借、乱设金融机构”的“三乱”现象。

中央政府专门召开省长会议部署宏观调控任务,并先后数次派遣调查组分赴各地进行调研、并做深入分析。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1993年1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文件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16条措施”。

这“16条”措施主要是:

(1)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稳定金融形势;

(2)坚决纠正违章拆借资金。

(3)灵活运用利率杠杆,大力增加储蓄存款。

(4)坚决制止各种乱集资。

(5)严格控制信贷总规模

(6)专业银行要保证对储蓄存款的支付。

(7)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强化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能力。

(8)投资体制改革要与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

(9)限期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

(10)进一步完善有价证券发行和规范市场管理。

(11)改进外汇管理办法,稳定外汇市场价格。

(12)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13)强化税收征管,堵住减免税漏洞。

(14)对在建项目进行审核排队,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

(15)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价改革,抑制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

(16)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过快增长。

《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发布之后的第二天傍晚,张伟龙接到了卫进打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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