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步伐,夜翎一脸的无奈。
“不是的,因为是上个月的事情,所以我抄在了这里。”白枭将记事本递给了夜翎,夜翎接过来,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到了从少女手中接过的那一瞬,夜翎还是被书的重量吓了一跳。
夜翎把记事本放(或者说搬)到了桌子上。白枭则快速翻找一个月之前的记录,但是查了半天也没个结果。“可能是我没记吧,嗯,在这呢,‘斯蒂芬带我来到了穆斯街的三百六十号,打算建一个,花园和花店,说是为了边挣钱边找个地方住。’就是这样。”“那为什么建的这么华丽?在这么偏僻的地方。”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对了,你见到一个黑色的猫了吗。”白枭歪歪头看向夜翎。“见到了,那是你的猫吗?”“是的,猫的事情不要告诉斯蒂芬毕竟他不是很喜欢猫。”“好。”白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接触。
两个人一起闲谈了很久,直到九点。
“我要回去了,嗯,有时间我再来。”夜翎起身。白枭也起身送夜翎出去。刚走出店门,夜翎仔细看了看花,才发现全部都是大片大片红色的蔷薇。“这些是你种的吗?”“是。”“原来你喜欢蔷薇啊!我走了,再见!”
“再见”
见夜翎走后,白枭看了看自己亲手种的花,笑了笑。“真是愉快的一天啊,是吧洛利。”“喵。”“我要把这一个小时记下来,你说呢?洛利?”“喵。”
夜翎回到了自己的家,躺在了宽敞舒适的床上迷茫的盯着有着华丽吊灯的天花板。不禁想起车里时安德烈亚的那句话,总是觉得很在意。
“这一切都不是属于我的,这家,这床,都不属于我,这吊灯,这书桌,也不是属于我的,那么什么是属于我的?十年前的家么?呵呵,从那时开始,也就不属于我了吧,如果我也像白枭一样忘记过去,也许是一件幸福的事呢!”
夜翎环顾了他的卧室,有失望,也有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