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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生照妻(第2节)

北风)卖了这袍子就可维持生活。”女子撕下了谈生的一块衣裳下摆,收了起来就不见了(消失了吗?)。后来谈生就拿着珠袍(这两个字翻译不错!)到了市场上,碰巧被睢阳王家的人买了去,换得了千万贯钱。睢阳王一看这珠袍,“这是我死去的女儿的陪葬,肯定是盗墓才弄来的”。于是就抓了谈生来拷问。

谈生就把全部的事实跟他们说了。

睢阳王仍然不相信,就到女儿坟上去看,见坟墓完好如初。

再让人挖开了墓穴看,果然在棺材里面下发现了谈生的一块衣摆。

后来又叫来了谈生的儿子,仔细看果然长得像自己女儿,睢阳王才相信了。

随后就把谈生请来(当女婿看),并把珠袍赐还给了他,认他为公主的女婿。

后来又上表给朝廷,赐给谈生的儿子侍中的官衔。(人的命运就这么改变了,穷的快饿死了,转眼媳妇儿子都有了,还升官发财!)

【原文】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书。忽(书忽原作诗经,据明钞本改。)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乃(乃原作之。据明钞本改。)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上已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

信。乃视女塚,塚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裾。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出《列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