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奸污仆人之妻,处罚不过取消俸禄而已。
这是因为主仆经常生活在一起,难免亲昵,关系暧昧难以判明是非。
法律从细微深远处着想,就是防止上生产诬陷或反咬一口的风气。
但是如果强**污,阴曹的处罚是很重的。
戴遂堂先生说,康熙末年,有一世家子要挟奸污了仆人之妻。
仆人怨气郁结,得了噎膈症。
当时妻子已怀孕,仆人临死前用手摸着妻子的腹部说:“是男还是女?能为我复仇吗?”
后来妻子生一女儿,长大后又聪明又美丽,世家子又把她纳为妾,生一儿子。
但世家子得了消渴病,不久就死了。
这个妾却**不已,终于搞到打官司的地步,大损世家名声。
十几年中,世家子的夫人身披素服,扶棺送葬,他的妾身着青衫,对簿公堂,戴先生都亲眼看到了,好像发生在几天之中的事。
这岂不是那位被奸污酌女子怨愤积聚,而生出这么一个女儿来报仇的吗?遂堂先生又说,有个主人调戏仆人的妻子,这女人不答应。
主人生气地说:“你敢拒绝,我打死你!”
女人哭着告诉了丈夫。
丈夫喝醉了,愤怒地说:“你敢失节,我就用刀刺进你的胸部!”
她悲愤地说:“屈从或不屈从都是一死,不如先死的好!”终于自缢身亡。
官府前来验尸,尸体无伤,所说的话没有实证,又死在丈夫身边,无法归罪于谁,追究不下去。
然而,从此之后,女人自杀的屋中,即便天气晴朗,也是阴森森地如薄雾飘浮;到了夜里就发出声响,如同撕扯布帛;灯前月下,每每可见黑气摇荡,像人影一样,查询起来则什么也没有。
就这么过了十几年,主人死后才停止了。
主人没死之前,白天黑夜派人环绕床前。我怀疑他看到了什么。《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