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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损官禄(第1节)

李登十八岁时考中解元,后来五十岁了还不及第,就拜见叶靖法师问原因。

法师祈祷专管科举的文昌帝君指示,帝君命令官吏拿籍簿出示说:“李登初生之时,玉帝赐玉印,让他十八岁中解元,十九岁作状元,五十二岁时出任右丞相。而他中解元后,私下调戏**女儿,事情虽未得手,他反而将邻女之父告下狱,因为这个原因功名推迟**,并降二甲。后来又因侵占他哥哥的屋基打官司,因此功名又推迟**,降三甲。后来又在长安旅店中,**一位良家妇女,又推迟**。而今又****女子,为恶多端,不知改悔,官禄全被削去,死期快到了。”

法师将上述情况告诉李登,李登听了,羞愧悔恨至极,不久便死了。

【批】李登可谓是个反复为自己制造枷锁的人,假使他早生悔恨心,修德赎罪,那么状元宰相还是可以得到的。

退一步讲,犯了一次罪,后面不再作恶,那么功名富贵还可以得到一半。

状元宰相是天地的栽培、祖宗积德才得来的,现在被他一人削尽消光,实在是深深辜负天地祖宗的恩泽啊!

况且所谓邪淫之乐,较之功名富贵之乐,万分不及其一,而以终身富贵,仅仅换来片刻欢娱,真是愚蠢至极!由状元官至宰相,数百年间,仅见有一二人,而因为有邪淫这一孽行,荣华富贵荡然无存。

更何况命运福报远远不及李登的,如果所造的孽又与李登相同,恐怕掌管簿籍的神明,未必只是用“降低官甲“、“让功名延期,以等待犯人的悔改”等来警示处罚。危险,危险啊! 如今那些才高学广,却穷困潦倒至老的人,应该自己反省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是否曾经犯过邪淫这类的罪孽?

【原文】李登,年十八为解元,后五十不第,诣叶法师师间故。师以叩文昌帝君,帝君命吏持籍示曰:李登生时,上帝赐玉印,十八发解,十九作状元,五十二位右相。缘得举后,私窥邻女,事虽不谐。而系其父于狱,以此迟**,降二甲,继又侵其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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