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尹下令捕捉凶犯很急迫,但是一点踪影也没有。
到了第二年七月末,郑县尉同县宰商量,直到快天亮,在西城城门外埋伏下弓箭手,郑县尉亲自领了些人,埋伏在路边,直到太阳刚刚出来,果然有一些从西边赶着牛来的人,后面有一条白牛跛着腿,走得慢,赶不上大队,有一个人赶着它。这头牛就是郑楚相在梦中牵着的那头,于是就抓获了那人,还有同伙的六七个人也全都抓到了,赶着跛牛的人,就是杀卢生的贼人。
审问后他全部供认。又说:“这位先生对我有恩,但我把他口袋里的书,错误的认为是绸缎,于是劫杀了他,等我打开那些布袋,才知不是绸缎,只得到两匹绸布罢了。从那时起到现在,经常仿佛看见这个年轻人在我的身旁,这件事如果不泄露,我都要去死,现在已经被捉到了,还敢隐瞒吗?”
他就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最后和同伙的那些人一同死在刑场。
【原文】唐卢叔敏,居缑氏县,即故太傅文贞公崔祐甫之表侄。时祐甫初拜相,有书与卢生,令应明经举。生遂自缑氏赴京,行李贫困,有驴,两头叉袋,一奴才十余岁而已。初发县,有一紫衣人,擎小幞,与生同行,云:“送书状至城。”辞气甚谨。生以僮仆小,甚利其作侣,扶接鞍乘。每到店,必分以茶酒,紫衣者亦甚知愧。至鄂岭,早发十余里,天才明,紫衣人与小奴驱驴在后。忽闻奴叫呼声,云:“被紫衣殴击。”生曰:“奴有过但言,必为科决,何得便自打也。”言讫,已见紫衣人怀中抽刀,刺奴洞肠流血。生乃惊走,初尚乘驴,行数十步,见紫衣人趁在后,弃驴并靴,驰十数步,紫衣逐及,以刀刺倒,与奴同死于岭上。时缑氏尉郑楚相,与生中外兄弟。晨起,于厅中忽困睡,梦生被发,血污面目,谓尉曰:“某已被贼杀矣。”因问其由,曰:“某枉死,然此贼今捉未得。”乃牵白牛一头来,跛左脚,曰:“兄但记此牛,明年八月一日平明,贼从河中府,与同党 买牛来,于此过,入西郭门,最后驱此者即是。”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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