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我家。”便沿小路往东,一边慢行一边商量事宜。
“冷晴这个人很不错,所以我要帮他到底。”她认真地说。
樊娲颔首:“看出来了,确实是个优秀的男孩。”
随后问:“你怎么帮他?”
吾花有所无奈道:“拿钱摆平----最流行的方法,俗到极点,但往往管用的就是它。JQSJ,国宝流通,这么回事儿吧。只是得找个有力的中间人,不知道你有没有熟人?”
“我哪有熟人?”樊娲笑之,“不是因为你,恐怕我都不会听说这个地方。不过,依我看,还是别找别人了,就咱俩去,好歹也是两个名人,谅他们不会不买账。如果找中间人,无论HD还是BD的,都得搭人情,还少不了另一份钱。”
“说的也是。”吾花点头。
樊娲就又问:“那你是要替他出钱么?”
“是的。冷晴的父母一年前都去世了,现在算是个孤儿,读完高中已经勉力维持了,哪里有钱?我只好找我爸要去,还得背着我妈----要让她知道又得嘟囔好几天,免不了一顿训。具体事情----就按照市场价,多加点给吧,应该一下能压服他们。”
樊娲表示赞成:“想干净利落地解决问题,倒要得。只是姐姐手里没钱,若不然我拿也行,惭愧了。那咱俩取了钱就去找他们----应该在医院吧。真是奇怪,谁规定有病非得去医院?那地方没病都能治出点病来。”
“游戏规则而已。不去医院又去哪里?并非谁都是智者,能断绝苦恼忧伤,劈开生死之门,所以只有依规则里走。”吾花哂答:“其实这也是很符合逻辑的----当一种形式固定下来以后,大多数人会依据这种形式寻找平衡点,然后自醉于轻重。尤其是GF,在一个法律法规中认定某个部门为游戏规则的制衡点,那这个部门便具备了超乎该部门本身意义的社会属性。也许一个医院什么病都治不了,但人们只有走进那里才有心理的安全感,当有了纠纷的时候,GF也唯独根据医院方面的报告才做出决断,哪怕这份报告一字不通。如搞迷信跳大神的,明知道是几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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