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亏光了,却把我当替罪羊了。
我当他们的替罪羊,也许是最合适不过的。
那些资金是从我的账户中出去的,公安只要一查到这个事实,当然就认定是我个人挪用了资金。
但是,当时我也在场啊,为什么我会允许别人来使用我的账户呢?
突然,我明白了。
过去的我——丁子建既然可以允许公司财务部保管自己的账户,并使用自己的账户密码进行资金操作。当然,对孙大鹏无比忠诚,甚至有点愚忠的我,也会同样允许孙大鹏或者吴子豪继续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
出让或出借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况,在每一家公司都有,并不奇怪。
可悲的是:我对万通公司,对孙大鹏如此忠心,最后,居然就被他当成了替罪羊,背上了这么大的黑锅,甚至要锒铛入狱!
我一定要查清楚这后面的真相,我一定要让孙大鹏和吴子豪为此付出代价的!
正在我和小夏对话的时候,突然,财务部的门被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