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不感叹一声。
史真香,不得不说这个奇葩女子的名字取得当真妙的紧,就这么一个心胸狭隘的丑女人,三番四次欲置我们欢欢于死地,非常不喜欢她,强烈要求让她掉到茅坑里,被蛆蛆爬满全身,也就符合了这个传奇的名字以及这么一个颇有心计的丑女人。
看到下面的时候,是冷听风和欢欢劫后重生的那段,冷听风宠溺的刮了一下欢欢的鼻子说,傻丫头的时候我想到了李逍遥刮灵儿的鼻子说这是他们之间的专属,心里溢满了慢慢的幸福和兴奋。
可是在对的时间里也有可能遇到的是错的人,既然乌云常避月,明月何必照沟渠。
冷听风这样一个男子,本该是做主角的命,可是偏偏他不是良人,就像那句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烟雨中一样,爱情,是让人容易感到孤独的,可以,在你面前永远保持着那份从容与优雅,或者我活脱着你的活脱,难过着你的难过,将你的心情变成我的喜好,你永远都看不到我的,强颜欢笑。
尽管当这些纷争全部远去的时候,该发生的还会继续发生,就像欢欢看到的那样,没有修为在这个世界上行走,就是肉弱强食的命,不管是之前几次遇险还是夜雨从巫婆手上救下了欢欢那刻起,实力便成了这个世界的代名词。或许,只有真正的变强,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在乎的人,即便再悲伤亦是要将面部的欢笑一直传递下去,因为她的到来,让我们看到所有啼笑皆非的事情,她所要告诉我们的,便是将这份欢乐永远传递下去,当然,还有那份不屈不挠的精神。
欢欢,我爱你。还有冷听风,即便你不是欢欢心目中的男主,可是你是守护她的天使,所以,我替欢欢来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