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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私奔(第3节)

惧怕世俗的眼光。

“竟然在这里遇见两位公子,真是好巧。”袁煜天双手一抱,客气道。

东方不败却一点也不知道客气,看了两人一眼,轻飘飘吐出两字“私奔?”

在古代,私奔可是被人看不起的。

一阵风从四人中间划过,袁煜天笑盈盈的脸一抽,尴尬的嘴都斜在一边,手握成拳,在嘴边一咳,打着哈哈道“当日打擂台,公子也在场亲眼看见,袁某是最后胜出之人,这私奔当然也不尽然。”

这是在说,我最后胜出,自然是金梓的归属,所以这私奔也就不全丢脸了。

墨瑾嘴巴一挑,还敢反东方的嘴?眼神一眯“当晚那么多人都看在眼里,袁公子竟然抱得美人归,如今又怎会落得私奔的下场?”

——你既然胜出了,怎么偏偏没本事娶得美人归,而没出息的私奔。

袁煜天是个乞丐,以前什么事面没遇见过,那脸皮早就被磨得厚厚的堪比一面墙,现在对着墨瑾的话,也不免脸色一红。

让新娘随着自己私奔,那是男人没出息。

见袁煜天尴尬万分的模样,墨瑾这才施施然放过他,要知道,他想欺负人,这张嘴可没人能架得住。

身后的驴终于缓慢的赶了过来,稳稳停在四人边上,驴背上的人儿偏头一看,“你们走还是不走?虽然速度是慢上一点,可好歹也是在私奔着不是?若停在这儿,可就只能等城里的那些人模狗样的混东西追上来。若是不走,小爷我也就不奉陪了,一个人反而乐得清闲。”

话才说完,袁煜天还没开口,金梓就急忙忙说道“走,我们自然是要走的。公子爷千万别生气”

哟,还是个大人物。

墨瑾好笑的朝驴背上的人看去。

大大的眼睛,像两潭清水,水汪汪的像是会说话,小巧的鼻梁,殷红的樱桃小嘴,娇嫩的肌肤透着不正常的白,含着一丝病态。却偏偏笑的一脸春花灿烂,无心无肺的样子。

乌黑的头发简单的被一支黑色簪子束着,几缕顺着耳颊归顺的打在肩上,嘴角邪邪上扬,丹凤眼弯成月牙儿,笑的天真烂漫,墨瑾却只是一眼,便觉得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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