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就算成人了,要从这个时候开始出面接手唐家的一切。而事实上,落寂阳12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听从唐老爷子的吩咐接触了一些官场上的事情,五年来,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不喜欢。
所以他逃走了,拒绝在家里办什么宴会,拒绝所有带着目的的邀约,只和方澜在一起。
时值初夏,湖上的莲花还没有开,只有宽厚的叶子一片片在水中舒展着,恣意而从容。
两人泛舟湖上,划到湖中间落寂阳却停住了动作,放好船桨仰躺下去,呆呆的看着天空,对着12岁的方澜讲《爱莲说》讲《陋室铭》。
“你说我离家出走好不好?美术学院设计专业毕业,应该不会被饿死吧。”落寂阳枕着自己的手臂,絮絮叨叨,顿了一下又自嘲的笑了笑。“我竟然跟你说这些,八成是被老爷子逼疯了。”
“可以……可以带我一起吗?”方澜踌躇良久,才终于说出这么一句话,小脸儿绯红。“如果你离家出走,可不可以带我一起?”
方澜与落寂阳相对而坐,规规矩矩的,双腿并拢两手放在膝盖上,因为紧张手指偷偷纠结在一起,用力到发红,脸上更是从两颊红到了脖子。
落寂阳猛然坐起来,盯着方澜良久,坏坏的笑了:“小朋友,你真的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我想跟你在一起,直到死的那一天为止。”方澜抬起头,定定的与落寂阳对视,樱红的小嘴一开一合,湿润而诱人。
那一天,在连天的碧叶之中,落寂阳吻了方澜。那不是他第一次亲吻男孩子的嘴,却是第一次意识到,男孩子的嘴唇竟然也可以那样软。
方澜在自己14岁生日那天把自己交给了落寂阳。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落寂阳第一个男孩,也绝不可能是最后一个。但他仍然固执的,把自己早早的交给心爱的人,就像在完成一个什么仪式,心里似乎有个声音在催促他,要快点抱住那个人,再迟一点,他就会失去他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